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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上海能源建设集团被罚

公司行政处罚事件 - 上海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未经批准在安岳县东大街路两侧人行道开挖沟槽(宽60CM、深90CM、总长度约350M)并铺设管道,被认定为擅自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1] - 安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对公司处以人民币6000元罚款(大写:陆仟元整) [1]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安绿执)城罚决字(2025)第42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 [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1993年8月27日,法定代表人为徐杰,注册地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维护路162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5133730808C,公司状态为存续且被列为守信激励对象 [2] - 股东包括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和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隧道股份,股票代码600820),两者均为企业法人类型 [3][5] 公司信用及管理记录 - 公司信用记录中显示行政处罚总数为4条,行政许可记录共407条(含新标准340条及旧标准67条) [2] - 本次罚款金额在信用中国系统中记录为0.6万元(与处罚文书金额6000元一致) [2] - 信用中国网站提示公示信息以认定单位(安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系统数据为准,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1511821MB1544149E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