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安正时尚: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 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1] - 提名委员会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合并为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1] - 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1][2] 公司章程核心条款修订 -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99,212,160元变更为389,034,500元 [2][3] - 总股本由399,212,160股减至389,034,500股 因注销回购股份及员工持股计划剩余股份共10,177,660股 [2][3] - 法定代表人改由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担任 并新增法定代表人责任追偿条款 [4] - 明确股东可查阅会计凭证及会计账簿 强化中小股东权利保障 [11] - 新增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的具体情形认定标准 [14] 股份管理机制优化 - 限制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10% [8] - 规范股份回购方式 明确需通过集中交易或监管认可方式实施 [9][10] - 调整董事、高管持股变动管理规则 要求申报持股情况及转让比例限制 [10] 股东会职权与程序调整 - 删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职权 同步调整特别决议事项范围 [21][42] - 降低股东临时提案门槛 由单独或合计持股3%调整为1% [28] - 明确股东会授权原则 除发行公司债券外不得授权董事会行使职权 [21]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 新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维护公司控制权稳定的义务 [18] - 禁止控股股东占用资金、要求违规担保及利用未公开信息谋利 [19] - 明确控股股东指示董事、高管损害公司利益时需承担连带责任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