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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正时尚: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管理制度,明确资金占用形式、防范原则、责任措施及违规处罚机制,以维护财务独立性和资金安全 [1][2][4]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管理 [1] 资金占用定义 - 经营性资金占用指通过采购、销售、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1]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垫付费用、代偿债务、拆借资金、承担担保责任等无商品或劳务对价的资金提供 [2]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认定 - 控股股东指持股50%以上或表决权具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2] - 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或协议能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或组织 [2] 防范原则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需保证公司财务独立,严格限制占用资金 [2] - 禁止以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票据等方式占用资金 [2] 管理措施 - 关联交易需按监管规定执行,担保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且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3] - 财经管理部和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 [4] - 董事长为资金占用防范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及总裁按权限审批关联交易 [4] - 董事及高管需及时报告资金占用行为并督促信息披露 [4] 资金清偿要求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清偿需属于同一业务体系且经评估定价 [5] - 以资抵债需经中介机构评估、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股东会审议批准 [5] 责任追究 - 违规占用资金需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5] - 董事或高管纵容资金占用的,董事会可给予处分或启动罢免程序 [6] - 董事会需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减少损失 [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解释,经董事会审议后生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