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设立新型卫星通信业务 扩大向民企开放
北京商报·2025-08-27 16:36
核心政策导向 -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指导意见 研究设立新型卫星通信业务并扩大向民营企业开放 鼓励利用各类高低轨在轨卫星资源通过租用卫星资源 开展增值服务 分销代理业务等多种商业化合作方式 [1] - 明确发展目标 到2030年卫星通信管理制度及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 发展卫星通信用户超千万 推动手机直连卫星等新模式新业态规模应用 [1] - 提出六方面19条思路举措 包括有序扩大市场开放 持续拓展应用场景 培育壮大产业生态 优化电信资源供给 加强卫星通信监管 提升协同推进合力 [1] 产业发展重点 - 促进低轨卫星互联网加快发展 实现全球范围内宽带网络覆盖 支持开展手机等终端设备直连卫星业务 推动卫星通信形成规模效应 [2] - 组织开展卫星物联网商用试验 分业务 分阶段 分步骤有序推进卫星通信业务开发 支持国有卫星通信企业加快发展低轨卫星互联网 [2] - 支持电信运营商开展手机等终端设备直连卫星业务 支持民营企业探索卫星物联网等新型卫星通信业务 [2] 技术融合与应用拓展 - 加强卫星通信与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交叉融合 推动手机 汽车 飞机等直连卫星 促进卫星通信技术与5G/6G 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赋能 [2] - 充分发挥卫星通信优势 支持卫星通信在应急通信 数字惠民等传统领域的应用 提供全域覆盖 稳定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 [2] - 天地融合已成为信息通信技术产业发展重要趋势 卫星通信正由专业领域向大众领域快速普及延伸 有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