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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煤国际: 山煤国际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信息披露制度总则 -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交易相关方等主体 [2]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 [2]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需确保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且通俗易懂,禁止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 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例如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或侵犯公司利益的情形 [3] - 信息披露需通过指定媒体发布,且非指定媒体发布不得早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替代公告义务 [4] 定期报告内容与要求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其中年度报告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 - 年度报告需涵盖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股东持股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等14项内容 [6][7] - 半年度报告需包含公司基本情况、财务数据、股东变化、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7项内容 [7] 临时报告与重大事件披露 - 临时报告包括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及重大事件公告,需立即披露可能影响证券价格的事件 [9][10] - 重大事件涵盖经营方针变化、重大投资行为(如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重大担保、债务违约、董事变动等29类情形 [10][11] - 公司需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签署或董事知悉重大事件时点及时披露,若事件泄露或证券交易异常需提前披露现状 [12] 信息披露流程与职责 - 证券事务部为信息披露管理部门,负责编制披露文件、组织董事会及股东会议、保管档案等职责 [37][38] - 董事会秘书协调信息披露工作,包括文件审核、保密管理及与监管机构沟通,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39][43] - 各部门、分公司及子公司需指定信息报告责任人,确保重大信息及时通报至证券事务部 [40][41] 信息保密与责任追究 - 信息披露前需控制知情范围,涉及商务谈判等需签署保密协议,防止信息泄露 [43] - 信息披露违规可能导致内部处罚,包括批评、警告或解聘,涉嫌违法行为按《证券法》处罚 [44] - 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借阅人需承担保管责任,文件遗失将受处罚 [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