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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邦股份: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方邦股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 -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7] - 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规定 [7][9] 本次注销的具体情况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期可行权有效期为2023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0日 [9] - 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85.4万份 [9] - 截至2025年7月10日有22.9万份未行权期权被注销 [9]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需按照监管规定履行本次注销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10] 法律结论 - 本次注销已取得必要授权和批准程序 [7][9] - 注销操作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