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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源家居: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规范资金使用 提高效率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涵盖存储 使用 变更 监督等全流程管理要求 [1][2][3] 募集资金存储 - 公司需设立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 且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 - 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需包含资金集中存放 账户信息 银行对账单报送 大额支取通知 查询权限 监管职责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3][4] - 公司存在多次融资时需分别设置专户 超募资金也需存入专户管理 [3]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需严格履行财务审批程序 并按照发行文件承诺的投资计划执行 [5] - 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 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证券交易 禁止通过质押 委托贷款等方式变相改变用途 [5] - 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 搁置超1年 投资进度不足50%或其他异常时 公司需重新论证可行性并披露结论 [6] -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现金管理 补充流动资金 改变用途或使用超募资金时 需经董事会审议且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其中改变用途和超募资金使用还需股东大会审议 [6][7][8][9] - 现金管理需通过专户或专用结算账户实施 产品需为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非保本型 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不得质押 [8]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通过专户实施 仅限主营业务使用 单次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且需归还前次资金 [9] - 超募资金需用于在建项目 新项目或股份回购 公司需至迟于同批次项目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 [9][10] - 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时 低于100万或承诺投资额5%可免程序 用于非募投项目时需履行变更程序 [10][11]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 公司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取消原项目或实施新项目等情形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11][12] - 变更实施主体或地点不视为改变用途 但需董事会审议及披露 [12] - 变更后的项目需投资于主营业务 公司需进行可行性分析并防范风险 [13] - 变更用于收购关联方资产时需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 [13]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 - 公司会计部门需建立台账记录资金使用情况 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检查并报告审计委员会 [14] - 董事会需每半年核查募投进展并披露专项报告 年度审计时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14] - 保荐机构需持续督导资金使用 每半年现场核查 年度出具核查报告 内容包括存放情况 项目进度差异 变更意见等 [15][16] - 公司需配合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督导与审计工作 并提供必要资料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