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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源家居: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与产生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3] -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4] - 设主任委员1名 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召集并主持委员会工作 [5] 委员任期与职责要求 -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可连选连任 [6] - 委员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且未提交书面意见报告 视为不能履行职责 委员会应建议董事会撤换 [7] - 委员若与会议讨论事项存在利害关系 须予以回避 [20] 职责权限范围 - 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 程序及任职资格审核 [8] - 就提名或任免董事 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8] - 对董事会未采纳的建议 需在决议中记载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8] 提名决策程序 - 通过公司内部 控股参股企业及人才市场广泛搜寻人选 [12] - 需搜集初选人职业 学历 工作经历及兼职等详细信息 [12] - 须征求被提名人意愿 不得将不愿接受提名者作为人选 [12] - 股东向股东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前 须先由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13] 会议议事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15] - 委员因故不能出席时 可提交书面意见报告由主任委员代为陈述 [16] - 表决方式可采用举手表决 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 [19] - 会议记录需明确记载委员意见 出席人员需签字确认 [21] 外部支持与保密义务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18] - 委员及列席人员对公司未披露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谋利 [23]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委员会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 [24] 附则与生效条款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6]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工作细则 [27] - 若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 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并修订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