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设立依据与目的 -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促进规范高效运作 最大限度规避财务和经营风险 [2] -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设立 行使监事会职权 [2] 委员会组成与成员要求 - 由3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2名 且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2]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2] - 成员由董事长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 董事会任命 [2] - 成员需独立于日常经营管理 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 [3] 职责权限范围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 [2] - 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包括:披露财务报告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聘任解聘财务负责人 会计政策变更等 [3][8] - 协调管理层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3] 外部审计机构监督职责 -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独立性和专业性 特别关注非审计服务的影响 [4] - 审核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 讨论审计范围 计划和方法 [5] - 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勤勉尽责 遵守行业规范 [5] 内部审计工作监督职责 - 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实施 审阅年度审计计划 [5] - 内部审计部门需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提交审计报告和整改情况 [5] - 协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单位关系 [5] 财务报告审阅职责 - 审阅财务报告 对真实性 完整性和准确性提出意见 [6] - 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 包括会计差错调整 政策变更等 [6] - 特别关注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 舞弊及重大错报可能性 [6] 内部控制评估职责 - 评估内部控制制度设计适当性 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 - 审阅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沟通问题与改进方法 [6] - 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使用 担保 关联交易 大额资金往来等重大事项 [6] 会议机制与议事规则 - 会议分定期和临时会议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9]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9] - 委员需亲自出席或提交书面意见报告 [9] - 会议可邀请董事 高管 外部审计代表等列席 [9]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需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11] - 履职中发现重大问题触及信息披露标准的需及时披露 [11] - 董事会未采纳审计委员会意见时需披露并说明理由 [11] 日常管理与制度执行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 [11] - 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11]
中源家居: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