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相关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依据《公司法(2023年修订)》及配套监管规则要求 [1] - 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以适应新公司法框架下的治理架构优化 [1] 注册资本变更详情 - 总股本由12,590.24万股增至12,619.10万股,因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8.86万股 [2] - 总股本再由12,619.10万股减至12,617.15万股,因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1.95万股限制性股票 [2][3] - 最终注册资本变更为12,617.15万元,反映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实际影响 [3] 公司章程核心修订 - 更新注册资本条款至12,617.15万元,同步删除冗余的变更登记程序条款 [4][6] - 明确法定代表人由董事担任,辞任时需30日内重新选举,强化治理责任 [4][5] - 新增财务资助规则,允许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后提供资助,上限为股本10% [10] - 扩展股份回购情形,新增"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等合法事由 [12][13] - 优化股东会职权,删除监事会相关表述,增加审计委员会职能描述 [30][31] - 调整担保决策流程,明确须经股东会审议的七类担保情形 [31][33] - 降低临时提案股东持股门槛,由3%调整为1% [43] - 完善累积投票制细则,强制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该机制 [49]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 新增控股股东义务条款,禁止资金占用、内幕交易及损害公司独立性行为 [27][28] - 要求控股股东维持控制权稳定,质押股份时需保障生产经营稳定性 [29] - 明确转让股份需遵守监管规定及承诺,强化责任约束 [29] 股东权利与义务调整 - 细化股东权利范围,新增查阅会计凭证、要求公司收购异议股份等权限 [21] - 完善股东诉讼机制,明确审计委员会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下的诉讼发起角色 [24][25] - 强化股东滥用权利的责任条款,明确连带赔偿责任适用情形 [26]
中源家居: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