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4] - 公司章程条款全面修订,涉及法定代表人规定、股东权利与义务、董事会职能等核心内容 [4][6][7][8][9][10][11][12][13] - 明确董事长或总裁可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且法定代表人辞任需在30日内确定接任者 [4][5] 股东权利与表决机制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质询权及提案权等法定权利,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 [8][17] - 股东大会表决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严格限定于会议当日9:15-15:00 [1][3] - 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保障中小股东权益,投票规则细化包括票数分配与计票流程 [30][31][32] 董事会职能与独立性 - 董事会成员7人,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需满足独立性要求且比例符合法规 [44][50][51] - 董事勤勉义务强化,要求对证券发行文件及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保证信息披露真实性 [39] - 禁止公司向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严格规范关联交易及资金使用 [45]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需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或干预正常经营 [13][14] -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且需配合信息披露工作 [13] - 控股股东转让股份需遵守限售规定及承诺,质押股份需维持公司控制权稳定 [14] 会议召开与决议效力 - 股东大会通知需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股权登记日至会议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 [17][18][19] - 股东会决议存在程序瑕疵可请求法院撤销,但轻微瑕疵不影响决议实质效力的除外 [9] - 会议记录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召集人签署,与投票资料共同保存不少于10年 [23]
中央商场: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