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际旭创: 《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基本情况变更 -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21,166,509元变更为1,111,118,334元 [1] - 公司股份总数由1,121,166,509股变更为1,111,118,334股 [2]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删除监事会相关章节并增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 [12][15] - 审计委员会成员需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且独立董事占多数 [12][15] - 新增战略委员会负责ESG战略制定及重大投资决策研究 [16] 股东权利与义务修订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7] - 控股股东质押股份需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 [5] - 控股股东不得通过关联交易、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5] 董事会职能强化 - 董事会成员由8名调整为7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4名) [12] - 独立董事新增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及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14] - 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审议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 [14][15] 利润分配政策 - 明确现金分红比例要求:每年不低于可分配利润10%且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 [17] - 区分公司发展阶段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成熟期无重大支出时分红比例最低80%) [17] - 重大投资计划指十二个月内对外投资累计超过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