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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环药业: 联环药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 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 保证财务信息真实性和连续性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及公司章程 [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涵盖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其他法定审计业务可参照执行 [2] -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不得在审议前聘请 [3]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审核职责或提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 [4]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 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5] - 需拥有固定场所、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5] - 需熟悉财务会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5] - 需拥有能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团队 [5] - 需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改聘时新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未受证券期货相关行政处罚 [5] 选聘程序与方式 - 审计委员会、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6]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监督 职责包括制定选聘政策、提议启动选聘、审议选聘文件、提出审计费用建议等 [7]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选聘、邀请选聘和单一选聘 需保障公平公正 [8] - 选聘程序包括资质审查、资料报送、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审议 [9] - 审计委员会需通过多种方式调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和诚信情况 [10] 评价标准与费用管理 - 选聘评价标准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 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 [11] - 续聘时需对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工作及执业质量进行全面评价 [12] - 原则上不设置最高限价 确需设置需说明依据和合理性 [14]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在信息披露中说明金额、定价原则及变化原因 [14] - 选聘基准价为所有符合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的平均值 [14] 审计人员轮换要求 -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实际服务满5年后需连续5年不得参与公司审计业务 [15] - 工作变动时在不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期限合并计算 [15] - 重大资产重组或分拆上市时未变更审计人员的服务期限合并计算 [15] - 上市前后审计服务年限合并计算 首发公开发行审计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15] 改聘特别规定 - 改聘时审计委员会需约见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调查执业质量并发表审核意见 [16]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7]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 [18] - 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无故改聘 除非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或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合作等特殊情况 [19]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合作时审计委员会需调查原因并向董事会书面报告 [20] 监督与处罚机制 - 每年需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报告 包括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 [21] - 审计委员会需对选聘工作监督检查 内容涵盖法律法规执行情况、选聘程序符合性及业务约定书履行情况 [21] - 违规选聘造成严重后果时董事会可通报批评责任人 股东会可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并追究经济责任 [22] - 会计师事务所出现分包转包、审计质量明显问题等行为时可能被取消选聘资格 [23] - 出具虚假审计报告时将依法通报有关部门处罚 [24] 文件管理与附则 - 选聘相关文件需妥善保存至少10年 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销毁 [26] - 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需承担信息安全主体责任和保密责任 [2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8][29] - 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并根据监管要求及时修订 [2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