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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环药业: 联环药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文章核心观点 -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明确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职责与义务 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性 [1][2][3] 独立董事职责与义务 - 独立董事需学习和执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及公司内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 - 独立董事应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若对真实性、准确性或完整性有异议需陈述理由并披露 [2] - 独立董事需在年报中对外担保情况及资金往来监管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2] - 独立董事在年报披露前30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3] - 独立董事需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 董事会需每年评估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并出具专项意见 [3] 公司管理层的配合与安排 - 公司管理层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 并安排实地考察 [1] - 公司财务负责人需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 [1] - 公司需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议年报前 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 沟通审计问题 [2]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条件 相关人员需积极配合 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沟通 [2] 保密与制度执行 - 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期间负有保密义务 年报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内容 [2] - 制度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与制度执行 [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与解释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