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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环药业: 联环药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核心观点 -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 旨在规范相关人员持股及交易行为 明确申报程序 限制条件及披露要求 确保合规性并防范内幕交易 [1][2][3] 适用范围 - 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公司股票及变动管理 [1][6] - 持股范围包括登记在个人名下 他人账户持有及信用账户内的所有公司股份 [1] 股份变动申报要求 - 董事及高管需在任职 信息变更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及结算机构申报个人信息 [2] - 买卖公司股票前需提前3个交易日提交问询函 经董事会秘书或董事长确认后方可操作 [3][4] - 需保证申报数据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股份变动限制情形 - 禁止减持情形包括离职后6个月内 公司或个人涉嫌证券违法被调查或处罚未满6个月 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等 [4][5] - 禁止交易期间包括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或5日内 重大事件披露前等敏感期 [5] - 禁止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 否则收益归公司所有 [7] 持股变动比例限制 - 每年通过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等方式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7] - 持股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性全部转让 [7] - 因离婚分割股份后 双方每年转让不得超过各自持股总数的25% [7] 特殊交易限制 - 禁止融券卖出公司股份 限制转让期内不得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8] - 禁止开展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衍生品交易 [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 新增限售股份计入次年基数 [8] 信息披露要求 - 持股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 包括变动前持股数量 变动日期 数量 价格及变动后持股数量 [9][10] - 减持计划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 包括减持数量 来源 时间区间 价格区间及方式 [11] - 离婚分配股份 强制平仓等情形需及时披露 [11] 关联方行为管理 - 董事及高管需确保配偶 父母 子女等关联方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股票 [6] - 关联方交易行为参照本办法执行披露要求 [6][12] 管理与责任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 每季度检查披露情况 [12] - 违规行为将视情节给予警告 通报批评 降职等处分 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涉及刑事犯罪将追究责任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