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合规性原则:投资者关系管理需符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公司内部制度 [1] - 平等性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提供便利 [2] - 主动性原则: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并回应投资者诉求 [2] - 诚实守信原则:注重诚信规范运作并营造健康市场生态 [2]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标 - 通过信息披露促进投资者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价值 [1] - 建立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并塑造良好企业形象 [1] - 最终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1] 投资者沟通内容范围 - 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及经营管理信息 [2] - 包括环境社会治理信息、文化建设及股东权利行使方式 [2] - 涉及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及公司面临的风险挑战 [2] 投资者沟通方式 - 通过公告、股东会及公司网站等多渠道开展沟通 [2][5] - 采用分析师会议、一对一沟通及电话咨询等方式 [2][3] - 利用路演、投资说明会及上证e互动平台等合规方式 [3][5] 投资者说明会规范 - 需在现金分红未达标或终止重组等情形时召开说明会 [4] - 出席人员应包括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秘书 [4] - 需提前公告并采用网络直播方式在非交易时段召开 [4] 信息披露与档案管理 - 指定《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为信息披露渠道 [3] - 投资者关系档案需保存至少3年并分类保管活动记录 [9] - 需定期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投资者活动记录 [3] 组织架构与职责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且董事会秘书为主管负责人 [7] - 证券部负责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及处理投资者诉求 [7] - 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证券部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8] 人员素质与禁止行为 - 工作人员需具备诚信品行、专业知识及沟通能力 [8] - 禁止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或作出价格预测承诺 [8] - 禁止选择性披露信息或存在歧视中小股东行为 [8]
联环药业: 联环药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