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于湖南省郴州高科技术产业园区 [2] - 公司于2003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65,540,916元 [2]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 经营宗旨与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为贯彻科教兴国方针 提高我国能源新材料行业水平 [3] - 经营范围涵盖新材料 新能源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3] - 业务涉及金属材料 电子产品销售及货物技术进出口和"三来一补"业务 [3] 股份结构与管理 - 公司股份总数1,665,540,916股 均为普通股 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4] - 股份增减可通过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方式实现 特定情况下可回购股份 [5] - 发起人持股自公司成立起1年内不得转让 董监高任职期间年转让比例不超过25% [6] 股东权利与会议机制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 表决权等权利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质押需书面报告 [7] - 股东会为权力机构 年度会议每年召开1次 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 [8] - 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股东可提出提案 特别决议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 [9] 董事会与监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1人及副董事长1人 [11]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 执行决议及决定经营计划等职权 [11]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 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 具有财务检查及报告审核职权 [12] 财务与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按规定报送年度 半年度及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13] - 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 年现金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 [14]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金额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 [14] 公司治理与战略发展 - 公司章程修订涉及组织行为 股东权益及经营管理等多方面规范 [1] - 公司合并可采用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方式 分立时财产作相应分割 [15] - 章程修订为新能源领域战略目标实现及股东债权人权益维护提供制度保障 [15]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章程修订稿,明确多项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