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结构 -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杭州利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涉及12名交易对方包括王旭龙琦、邓浩瑜等个人及机构投资者 [1] - 原备考审阅机构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因自身原因无法及时完成工作 公司新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备考审阅机构 [1]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以2025年5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审阅报告(天健审〔2025〕16004号) 该报告将用于交易信息披露及监管部门申报材料 [2] 财务影响 - 交易完成后2025年1-5月基本每股收益从0.00元/股提升至0.01元/股 增幅达88.95% 稀释每股收益同样从0.00元/股增至0.01元/股 [5] - 2024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从-0.13元/股改善至-0.01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从-0.13元/股变为-0.01元/股 [5] - 公司明确表示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 且每股收益呈现增厚态势 [5] 治理与承诺 - 公司与交易对方王旭龙琦、邓浩瑜、利珀投资约定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以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6] -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承诺不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 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并同意根据监管要求更新承诺内容 [6][7] - 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以不公平条件输送利益 不实施超额薪酬方案 并将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 [7] 合规性声明 -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规更新了交易报告书及摘要 [2] - 交易聘请的中介机构包括华泰联合证券、国浩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等 均属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 [8] - 公司确认除已披露的中介机构外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8][9]
狮头股份: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