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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石油: 和顺石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 公司及子公司获授权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额度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1] - 理财产品限定为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产品 [1] 委托理财执行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公司仍在执行中的理财产品金额为48,500万元 [1] - 报告期内赎回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金额为389.67万元 [1] - 理财产品主要类型包括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和通知存款 预期年化收益率范围从0.75%至3.80%不等 [2][3][4][5][6][7] - 主要合作银行为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和交通银行 其中兴业银行产品占比最高 [2][3][4][5][6][7] - 所有理财产品均使用自有资金购买 未出现逾期未收回情况 也未计提减值准备 [2][3][4][5][6][7] 理财产品明细 - 大额存单期限多为三年期 单笔金额在1,000万元至6,000万元之间 年化利率集中在2.15%-3.80% [2][4][5][6][7] - 结构性存款期限较短 多在1-4个月 单笔金额在2,000万元至20,000万元 收益区间为1.00%-2.40% [3][4] - 通知存款期限最短 仅7-37天 年化利率为0.75%-1.00% [3][4] - 部分大额存单起始日早至2023年 最晚到期日为2028年3月10日 [5][6][7] 风险控制措施 - 公司建立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机制 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 [7] - 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理财产品 健全会计账目和核算体系 [8] - 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拥有监督权 [8] - 实时跟踪产品净值变动 及时评估和应对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