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超3.16亿,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星泰一审被判死缓
新浪财经·2025-08-26 10:00
案件判决结果 - 刘星泰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 - 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 [1] 犯罪事实认定 - 2003年至2024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单位和个人提供企业经营 业务承揽 资金拨付等方面的帮助 [3] - 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16亿余元 [3] 量刑考量因素 -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且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5] - 存在未遂情节 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 主动交代绝大部分犯罪事实 [5] - 认罪悔罪 积极退赃 涉案赃款及孳息已全部追缴 [5][6] - 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经查属实 具有重大立功表现 [6] 庭审程序 - 2025年5月29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8] - 检察机关出示证据 控辩双方进行质证并发表意见 [8] - 刘星泰进行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8] - 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新闻记者及群众40余人旁听庭审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