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 薪酬管理原则 - 遵循公平原则 体现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业绩及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2] - 遵循责权利对等原则 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承担责任大小匹配 [2] - 遵循长远发展原则 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目标相符 [2] - 遵循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体现薪酬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2] 薪酬管理机构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薪酬管理制度并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 [3] - 该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政策与方案 制定考核标准 进行年度考核并监督制度执行 [3] - 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委员会实施具体薪酬方案 [3] 董事薪酬结构 -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 由股东会确定具体津贴标准 [4] - 非独立董事按具体管理职务领薪 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4] - 绩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考核确定 [4] - 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4]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 - 薪资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 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标准 [4] - 基本薪酬按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及权责因素确定 按月发放 [4] - 绩效奖金结合月度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4] - 薪资水平与岗位贡献、承担责任、风险及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 [4] 薪酬发放与离任处理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4] - 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离任时 薪酬按实际任期计算发放 [4] - 出现被交易所公开谴责、重大违法违规被处罚、擅自离职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等情形时 公司可实施降薪或不予发放薪酬 [4] 薪酬调整机制 - 薪酬方案随公司经营战略变化进行调整以适应长期发展需要 [5] - 遇外部宏观经济或经营环境重大变化时 可提出修订方案 [5] - 每年根据经营发展状况、行业薪酬水平、通胀水平、盈利水平及岗位变动等因素提出年度薪酬调整建议 [5] - 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方案报董事会审核后提交股东会审议生效 [6] 制度效力与修订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冲突时 按相关规定执行 [6] - 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6]
双杰电气: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