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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杰电气: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对外投资定义与范围 - 对外投资包括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的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资源投资行为 [1] - 具体形式涵盖权益性投资(如设立企业、增资、受让股权)、财务性投资(如购买金融资产、提供借款)、债权投资及其他类型 [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所有对外投资行为 [2] 投资决策权限划分 - 董事会审议标准为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或营业收入/净利润占比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100万元 [2] - 股东会审议标准为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或营业收入/净利润占比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500万元 [3][4] - 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投资由总经理办公室审议批准 [5] 特殊投资情形处理 - 证券及衍生产品投资需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并控制规模期限 [6] - 子公司对外投资达到审议标准时需先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6] - 连续12个月内同类交易需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审批标准 [5] 投资决策与执行流程 - 投资需由业务部门进行可行性分析后按权限报批 [6] - 决策需考察法律合规性、产业政策符合度、经济效益及实施条件等因素 [6][7] - 项目执行由业务部门负责实施,财务部门配套资金计划,完成后需提交审计报告 [7] 投资退出机制 - 投资收回情形包括经营期满、破产、不可抗力及合同规定终止条件 [8] - 投资转让需经过分析论证并按原审批权限批准 [8] - 处置行为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8] 投后管理机制 - 对外投资组建的公司需派出董事参与运营决策 [9] - 派出人员由经理办公会议决定,需履行职责并定期向公司汇报情况 [9] - 公司对派出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9] 信息报告与保密要求 - 对外投资需严格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报告进展 [9] - 知情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 [9] - 子公司需第一时间向公司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