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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杰电气: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决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原监事会职权[1] - 第六届监事会原任期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监事会主席王伟平、监事陈暄、陈丹职务自然免除,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1] - 截至公告披露日,各位监事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1]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对《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做出"修订为"作出","或"修订为"或者"[2] - 增加法定代表人条款: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3] - 新增党组织条款: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党组织并开展活动[4] - 经营范围修订:增加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换电设施制造、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等业务内容[5] - 股份发行条款修订: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6] - 股份回购条款修订:增加"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情形,需满足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或连续20日累计跌幅达30%的条件[7] - 股东权利条款修订:股东可查阅复制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征集投票权[10] - 新增决议不成立情形:包括未召开会议、未进行表决、出席人数或表决权数未达规定等[14][15] 会议召开与提案规则 - 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修订:将"监事会提议召开"修订为"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26] - 股东提案权门槛降低: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出提案(原为3%)[29] - 股东会通知时间明确: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公告,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30] - 股权登记日规定:必须为交易日,与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与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2个交易日[30] 对外担保与财务资助 - 对外担保审议标准修订:增加"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情形[25] - 财务资助豁免条件修订:明确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才可豁免[25] - 担保审议程序: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控股股东等应当提供反担保[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