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公司治理制度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于2025年8月修订完成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2][3] 会议召开规则 - 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 紧急情况下可不受通知时间限制但需保证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 [3] - 会议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 [3]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可采用视频或电话等方式保证充分沟通 [4] 会议审议事项 - 必须审议事项包括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 [4] - 必须审议事项包含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及变更承诺方案 [4] - 必须审议事项涉及公司被收购时董事会的决策措施 [4] 会议运作机制 - 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主持 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自行召集 [4] - 每位独立董事拥有一票表决权 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4] - 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管及专家列席会议 [4] 会议保障与记录 - 公司需为会议提供便利和支持 [5] - 会议记录需真实准确完整 保存期限为10年 [6] - 与会人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信息 [6] 制度实施规范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7]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