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完善治理结构 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 加强信息沟通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规[1] - 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 增进投资者了解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整体价值 实现尊重 回报和保护投资者的目标[1]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 平等性 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四项基本原则 要求依法开展 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主动沟通并注重诚信[1][2]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 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 法定信息披露 经营管理信息 环境社会治理 文化建设 股东权利行使方式 诉求处理信息 风险挑战及其他相关信息[3] - 公司通过官网 新媒体平台 电话 传真 邮箱 投资者教育基地及交易所网络平台等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 并采用股东会 说明会 路演 分析师会议 接待来访等方式方便投资者参与[2] - 信息披露必须第一时间在指定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公布 其他公共传媒不得先于指定渠道 且不得以新闻发布替代公告[3]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具体方式包括设立官网投资者专栏 新媒体平台公示 专设咨询电话传真 定期网络交流 现场参观座谈及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等 其中说明会需董事长或总经理出席并采用直播方式[4][5] - 公司支持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配合投资者保护机构活动 并承担投资者诉求处理的首要责任 依法及时答复[6]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证券部为管理部门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管需提供便利条件[7] - 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包括拟定制度 组织活动 处理咨询投诉 管理渠道平台 保障股东权利 配合投资者保护工作 统计分析投资者构成及开展改善关系的活动[7] - 公司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 证券部归集各部门及分子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 诉讼等信息 各部门需积极配合[7] - 公司禁止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发布误导性信息 选择性披露 预测股价 未授权发言 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及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行为[8] - 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需全面了解公司及行业 具备公司治理 财务会计等专业知识 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诚信品行[8] - 公司可定期对董事 高管和员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 鼓励参加监管机构及行业协会的相关培训[9] 附则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若与法规或章程冲突则以法规章程为准[9][10]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 修改和解释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0]
亿晶光电: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