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并修订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旨在规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防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建立防范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 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及股东权益 [1][2][3]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 [2] - 关联方定义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1] 资金占用类型 - 经营性资金占用指通过采购、销售、接受或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1]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代垫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 代偿债务 有偿或无偿拆借资金 承担担保责任形成的债权 以及其他无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的资金使用 [2] 资金往来规范 - 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需以真实交易为基础 并严格限制经营性资金占用 [3] - 禁止通过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商业承兑汇票、代偿债务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3] - 关联交易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 [2][3] 管理职责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子公司负责人对维护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需勤勉尽职 [4] - 财务部门需定期检查与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并向总经理上报审查情况 [4] - 发生关联方侵占资产时 董事会需采取措施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必要时向监管机构报告及提起法律诉讼 [5] 资金支付程序 - 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支付时 财务部门需审查协议、合同及决策程序文件 并将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文件备案 [6] - 资金往来需经财务负责人审核、董事会秘书复核 并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支付 [6] 核算与审计 - 公司需认真核算和统计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并建立专门财务档案 [7] - 若存在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注册会计师需在年度审计中出具专项说明 公司需在年报中公告 [7] 违规处理 - 关联方占用资金或资产造成损失的 公司需及时清收并要求赔偿 必要时通过诉讼索赔 [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或纵容关联方侵占资产的 董事会可给予处分或提议罢免 并要求赔偿损失 [8][9] - 违反制度导致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的 公司可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 并追究法律责任 [9]
亿晶光电: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