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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一科技: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核心观点 -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对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及作废处理 主要涉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及激励对象离职等情形 [1][2][9] 批准与授权程序 -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6] -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 [6] - 2022年5月20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项 [7] - 2022年5月20日公司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 监事会进行核查并出具意见 [7] - 2022年7月8日公司调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第一类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9.16元/股调整为18.31元/股 [8] - 2023年5月8日公司向37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31.1万股限制性股票 其中第一类4万股 第二类27.1万股 [8] - 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 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 [8] 回购注销具体情况 - 回购原因为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0% 且部分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等原因离职 [9] - 回购价格根据权益分派调整后确定为18.31元/股 [9] -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总额为1,794,380元 [10] - 回购涉及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9] 作废处理具体情况 - 作废原因为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 未达考核标准 [10] - 作废涉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10] - 作废总数量为420,800股 由公司统一处理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