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 董事会于2025年8月5日发布会议通知 公告编号2025-023 [1][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 [3] -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4] 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 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共614人 代表股份869,157,37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9.0177% [4] - 现场出席4人 代表股份858,415,717股 网络投票610人 代表股份10,741,657股 占比0.7294% [4] - 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经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核验 网络投票身份由系统验证 [4][5] 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 议案1为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5] - 议案2为变更公司部分董事 其中议案2.01涉及董事姜青松的变更 [5][6] - 审议事项与会议通知完全一致 未出现新增提案或议案内容变更 [5] 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1同意300,854,275股 占比99.5416% 反对1,076,802股 弃权308,600股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6] - 议案1中小股东同意56,391,393股 占比97.6021% 反对1,076,802股 弃权308,600股 [6] - 议案2.01采用累积投票 姜青松得票859,386,496票 占比98.8758% 中小股东得票48,005,917票 占比83.0885% [6]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7] -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全部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6][7]
华电辽能: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