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股份: 陕西岚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基本情况 -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通知通过《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 [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相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为会议当日交易时间段 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崔东旭主持 [3] - 出席会议股东共计1,552名 代表股份131,171,736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2.5099% [3]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的议案》获得高票通过 赞成票129,065,250股 占比98.3941% [3] - 反对票1,845,384股 占比1.4068% 弃权票261,102股 占比0.1991% [3] 法律意见结论 - 陕西岚光律师事务所认定本次股东会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4] - 法律意见书由汪艳萍和王天奇两位律师签署 将作为本次股东会必备法律文件予以公告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