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丨骗子盯上“新能源汽车”,“风口”上的投资需擦亮双眼
新华社·2025-08-25 13:12
案件概况 -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起以投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为噱头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典型案例[2] - 案件导致2000余名投资者的3亿元资金血本无归[2] - 主犯张某锦和高某罡于2021年通过购买空壳公司在海口注册全享通(海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8] 诈骗手法 - 以传销模式售卖新能源车充电桩并在多省建立运营中心[8] - 宣称投资58000元购买一个充电桩交由公司代运营每周可返利1115元一年回本后续净赚[10] - 一次性购买13个充电桩投资回报年化率可达200%[10] - 制定加速提成策略吸引投资者发展下线[14] 公司运营与资金流向 - 全享通公司共售出充电桩近2万台吸收投资人资金11亿余元[9] - 其中约6亿元用于投资返利约2亿元用于公司营销维护运转剩余约3亿元被公司实控人高管及营销团队瓜分[9] - 为避风头收购杭州一家新能源网约车公司将投资充电桩置换成投资新能源网约车[8] 宣传与包装策略 - 炒作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旗号编造"风口我来站共同享未来"等口号[11] - 宣称有"政府补贴""技术独有"等八大核心优势[11] - 两大股东在股权关系上与能源电力等国企巨头有关联[13] - 利用社交平台打造"科技精英"人设假冒名校专家站台宣讲[13] 行业政策背景 - 海南省计划2030年起全面禁止销售燃油汽车[4] - 充电桩数量新增预计截止2025年新增累计26万截止2030年新增累计87万[4] - 对经营性分散充电桩按主要设备投资额给予财政补贴省财政补贴15%市县财政补贴15%[5] - 对大型经营性集中充换电服务设施按主要设备投资额给予3年期贷款免息[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