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人大以法治之力守护北疆生态明珠
中国环境报·2025-08-25 03:20
立法与监督机制 - 赤峰市人大常委会自2019年起连续7年依法听取和审议政府环境状况报告 构建年初听部署 年中看进展 年末评成效的闭环监督链 [1] - 2024年创新性结合诚信建设与生态环境治理 使绿色信用成为企业发展重要考量 推动形成法治刚性约束+德治价值引领的协同护绿模式 [1] - 综合运用四查合一监督利剑 包括前期暗查 随机抽查 专家协查 现场调查 以及执法检查 专题询问 代表视察等监督形式 [2] 治理领域与成效 - 全面推进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范化建设 耕地保护 尾矿库修复 污水治理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 [2] - 实现高标准农田有序建设 工业尾矿库生态蝶变 地表水水质稳步提升 [2] - 出台《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条例》《地下水保护条例》等7部生态环境领域法规 形成覆盖草原保护 节水用水 扬尘防治 乡村治理的立体法治网 [3] 协同治理体系 - 构建党委领导 人大主导 部门协同 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共同体 [3] - 与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旗县区人大常委会协同开展执法检查 形成三级联动 全域覆盖监督网络 [3] - 对接赤峰市纪委监委共享生态环境领域问题线索 推动监督资源整合与责任追究同步 [3] 公众参与与宣传 - 建立生态环境问题收集机制 借助代表履职平台 人大代表联络站及12345热线收集群众突出问题 形成治理需求清单 [3] - 通过环保世纪行活动报道敖汉旗三代人治沙 老哈河生态补水等典型案例 [4] - 在校园开设人大代表生态课堂 通过实验普及环保知识 在社区设置法治长廊解读生态法规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