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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东制药拟斥资不超1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决议 -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 - 决议授权管理层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额度内实施现金管理 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1][2] - 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在保证正常经营流动性和资金安全前提下进行 [2] 投资实施细节 - 投资品种限定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2] - 明确排除深交所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中涉及风险投资的品种 [2] - 公司财务部门将跟踪投资进展 审监部负责审计监督 监事会拥有监督检查权 [3] 资金规模与效益预期 - 现金管理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使用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1][2] - 公司预计适度现金管理不影响主营业务 可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及整体业绩水平 [3] - 监事会认定该决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3] 信息披露与文件备查 - 公司承诺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 备查文件包括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及战略与发展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 - 公告正式发布日期为2025年8月25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