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开采和冶炼分离 实施总量调控管理
中国证券报·2025-08-22 22:18
政策背景与目标 - 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公布《稀土开采和稀土冶炼分离总量调控管理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 - 稀土被定义为重要的战略性矿产资源,政策旨在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稀土资源 [1] - 2024年6月国务院公布《稀土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稀土开采和冶炼分离实行总量调控,具体办法由相关部门制定 [1] 总量调控管理机制 - 国家对稀土开采和稀土矿产品的冶炼分离实行总量调控管理,稀土生产企业必须在获得的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从事相关活动 [1] -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拟定年度总量控制指标,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给稀土生产企业 [1] - 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需由稀土生产企业向住所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送 [2] 执行监督与法律责任 - 稀土生产企业需如实记录稀土产品流向信息,并录入稀土产品追溯信息系统 [2]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查处违法行为,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 [2] - 省级主管部门需将本行政区域内总量控制指标监督检查总体情况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 [2] - 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罚,受到行政处罚的稀土生产企业将被核减下一年度总量控制指标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