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开采和冶炼分离实施总量调控管理
中国证券报·2025-08-22 20:10
政策背景与目标 - 国家对稀土开采和冶炼分离实行总量调控管理 旨在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稀土资源 稀土被定义为重要的战略性矿产资源 [1] - 该办法依据2024年6月国务院公布的《稀土管理条例》制定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 总量调控管理机制 -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拟定年度总量控制指标 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稀土生产企业 [1] - 稀土生产企业必须在获得的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从事稀土开采和冶炼分离活动 [1] - 省级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需将监督检查总体情况按时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 [2] 企业执行与监管要求 - 稀土生产企业对本企业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负责 需向住所地县级主管部门报送执行情况 [2] - 企业需如实记录稀土产品流向信息 并录入稀土产品追溯信息系统 [2] - 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责令改正 并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 处罚与考核机制 - 稀土生产企业若违反办法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将核减其下一年度总量控制指标 [2] - 县级以上地方主管部门需及时将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