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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控股: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 将监事会职权转移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 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 删除所有涉及"监事会"、"监事"等表述 统一修改为"审计委员会"相关表述[2] - 该调整基于2024年7月1日实施的新《公司法》及配套监管规则要求[1]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2] - 增加法定代表人变更程序规定 要求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6] - 明确股东权利包括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文件[18] - 调整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 删除"变更公司形式"需特别决议通过的要求[36] - 修改董事任职资格条件 增加"被宣告缓刑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等限制条款[3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降低股东提案权门槛 从单独或合并持有3%股份降至1%[32] - 明确控股股东义务 包括不得占用资金不得强令违规担保等23项具体规定[23] - 增加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规定 包括未召开会议未表决等4种情况[20] 董事会结构优化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3人[42] - 增设职工代表董事1人 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40] - 明确兼任高管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总数1/2[40] - 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 对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事先认可[48] 审计委员会职能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2人 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9] - 赋予审计委员会原监事会职权 负责财务信息审核内外部审计监督等[49] - 要求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49] 制度修订范围 - 制定及修订共计20项公司治理制度 其中10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包括防止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等信息披露相关制度[3] - 所有修订后的制度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3] 实施时间表 - 取消监事会事项需提请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 - 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与备案事宜[3] - 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为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