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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南资源: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第二类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核心观点 - 公司因8名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81,592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并作废59,637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1] - 公司因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现1.3元并转增4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数量 [11][14][15]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从8.51元/股调整为5.99元/股,数量同步按转增比例调整 [16][17] 限制性股票调整详情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从8.51元/股调整为6.08元/股(计算公式:P=8.51÷(1+0.4)) [14]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调整为81,592股(调整前数量为58,280股,计算公式:Q=58,280×(1+0.4)) [14] - 回购资金总额约49.6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14] 公司治理程序 - 本次调整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0] - 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批准程序,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及公告减资程序 [11][18] - 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7月10日实施完毕,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9日 [11][15] 法律合规依据 - 调整依据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权益分派调整的约定 [12][14][16] - 现金分红部分不影响回购价格,因分红款由公司代持并作会计处理 [12]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不含本次因离职作废部分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