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阳泉: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会议情况 -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应参会董事7人全部出席 会议合法有效[1] - 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并发表一致同意意见[1] 募集资金管理 - 批准使用最高不超过1.24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资金可滚动使用[2] - 现金管理方式包括通知存款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 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2] - 同时披露《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 财务处理事项 -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以公允反映2025年半年度资产及财务状况[2] - 审计委员会对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事前审议并发表一致同意意见[3] - 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