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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奇正转债”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

赎回条款触发条件 - 公司股票价格自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8月11日连续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9.01元/股的130%(即24.713元/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2][9] - 触发条件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 [2][9]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11日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议案,决定行使赎回权利 [2][9] 可转债基本信息 - 可转债发行总额8.00亿元(8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2020年10月27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奇正转债",代码"128133" [2] - 转股期自2021年3月29日起至2026年9月21日止,因节假日顺延调整 [2] - 转股价格经历多次调整:从初始30.12元/股经权益分派及向下修正后降至当前19.01元/股 [4][5][6][7][8] 赎回实施安排 - 赎回价格定为101.701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1.80%,计息天数345天) [1][12] - 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9月2日,赎回日为2025年9月3日,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9月10日 [3][17] - 可转债自2025年8月29日起停止交易,9月3日起停止转股,未转股债券将被强制赎回并摘牌 [3][16][17] 转股操作相关事项 - 转股需通过托管证券公司申报,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100元),转股后新增股份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 [19] - 不足1股的余额将在转股后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票面余额及当期应计利息 [19] - 质押或冻结状态的债券需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否则可能因无法转股被强制赎回 [1][20] 公司治理与合规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存在可转债交易记录,已按规定披露 [18] - 赎回程序符合监管要求,备查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券商核查意见及法律意见书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