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莱尔科技: 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核心观点 -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鉴证报告 确认其编制符合证监会相关规定 [1][2] - 鉴证报告专用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 不作为其他用途使用 [2] 鉴证依据 - 鉴证工作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要求 包括检查会计记录和重新计算项目金额等必要程序 [2] -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编制标准为《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 [1][2] 责任划分 - 公司管理层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编制及鉴证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1] - 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基础上对明细表提出鉴证结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