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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特电气: 董事会决议公告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 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1] -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 由董事长谭勇主持 [1] - 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半年度报告审议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认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1][2] - 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机构规定 [1] -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 未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运行 [2] 公司章程修订 - 拟修订《公司章程》 取消监事会设置 《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3] - 修订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要求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 - 监事会将停止履职 监事自动解任 相关制度涉及监事会的规定不再适用 [3] 会计师事务所续聘 - 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认为其具备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 [6] - 审计费用由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决定 [6] - 该议案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6] 股东会安排 - 决定于2025年9月9日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6] - 多项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会审议 包括公司章程修订及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 [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