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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机场: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决定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 会议通知已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在北京市朝阳区环球金融大厦C座会议室召开 由董事长杨小滨主持 [3]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 投票时间为9:15-15:00 [4] - 实际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及审议议案与公告内容完全一致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3][4]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4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227,460,008股 占总股本45.7533% [4] -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2,410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19,625,826股 占总股本4.5480% [4] - 中小投资者共计2,410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19,625,826股 占总股本4.5480% [5] - 总出席股东2,414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747,085,834股 占总股本50.3013% [5] 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一获得同意票5,732,564,508股 占比99.7473% 反对票11,986,344股 占比0.2085% 弃权票2,534,982股 占比0.0442% [6] - 中小投资者对议案一同意比例达97.2054% 反对比例2.3067% 弃权比例0.4879% [7][8] - 多项特别决议事项均获得超过三分之二同意票通过 最高同意比例达99.7473% 最低同意比例为98.0188% [8][9][10] - 所有议案表决程序符合规定 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计票监票由股东代表及律师共同执行 [5][6] 法律意见结论 - 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12] - 出席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5][12] - 法律意见书将随同会议文件一并报送公告 未经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