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津投城开: 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公告召集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 [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14:00在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8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由董事张亮主持 [4] - 网络投票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平台在9:15-9:25、9:30-11:30、13:00-15:00进行 互联网投票平台开放时间为9:15-15:00 [4][5] - 实际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及审议议案与公告内容完全一致 [5] 出席会议人员构成 - 现场出席股东1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0,186,440股 占总股本比例17.2005% [5] - 网络投票股东397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8,784,596股 占总股本比例8.9341% [5]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 [6] - 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6] 表决程序与结果 - 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议案内容与公告完全一致 无修改或新增议案 [6] - 补选非独立董事议案获同意285,248,222股 占比98.7116% 反对3,478,070股 占比1.2040% [7] - 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同意21,061,782股 占比84.9793% 反对3,478,070股 占比14.0331% 弃权244,744股 占比0.9876% [7] - 所有议案均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获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7][8][9]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10] - 法律意见书仅对会议程序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议案内容真实性及数据准确性发表意见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