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对董事会负责 [1] -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包括董事长及一名独立董事 [1] -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 董事会选举产生 [1]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 [1] 委员任职要求 - 委员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 每届不超过三年 可连选连任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2] - 委员需具备专业知识 工作经验和良好职业操守 保证足够履职时间 [1] - 委员应持续加强法律和监管政策学习培训 提高履职能力 [2] 委员会运行机制 - 会议需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2] - 可通过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并作出决议 参会委员签字确认 [3] - 原则上会议前三日提供资料 紧急情况下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不受时限限制 [3] - 委员应亲自出席会议 因故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委员 每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托 [4] 决策程序 -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实行一人一票表决 [4] - 利害关系委员需回避 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见时提交董事会审议 [4] - 会议记录需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审议意见 出席委员和记录人签字确认 [4] - 会议资料保存期限至少十年 [4] 职责权限 - 拟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经营战略 包括产品 市场 营销 研发和人才战略 [4] - 研究重大投融资方案及资本运作项目 [4] - 识别ESG相关风险和机遇 指导制定ESG制度 战略与目标 [4] - 监督检查ESG工作实施 评估ESG绩效 审阅ESG报告及相关重大事项 [4] 董事会关系 - 可就中长期发展规划 经营战略 重大投融资项目 ESG战略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5]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 需在决议中记载战略委员会意见及未采纳理由并进行披露 [5]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5]
山东海化: 山东海化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