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 内部审计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审计监督 有效识别和控制风险 规范内部审计工作 维护投资者权益 保障经营活动健康发展 [2] - 内部审计定义为对公司内部机构 控股子公司及重大影响参股公司的内控制度 风险管理有效性 财务信息真实性及经营活动效率效果的评价工作 [4] - 内部控制目标包括遵守法律法规 提高经营效率效果 保障资产安全 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平 [4] -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实施 重要内控制度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4] - 内部审计遵循依法 独立 客观 公正 自律 保密原则 [4] - 所有内部机构 控股子公司及重大影响参股公司均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4]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制定并披露议事规则 [4] - 公司设立内控管理委员会 由主任一名 副主任二名 委员两名组成 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4] - 内部审计部作为审计委员会及内控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联络机构 独立行使审计职权 [3][4] - 审计部配置专职人员 需具备政治素质 职业道德 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 [4] - 审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 董事会任免 属于高级管理层 需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实际内部审计经验 [4] - 审计人员需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 存在特定关系时需申请回避 [8][6] - 董事会及主要负责人保障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内部机构需积极配合审计工作 [8] 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总体要求 - 审计委员会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实施 审阅年度审计计划 督促计划实施 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运作 协调外部审计关系 向董事会报告审计工作进度及重大问题 [8][7] - 审计部职责包括检查评估内控制度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 审计财务资料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 协助反舞弊机制建设 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年度提交审计工作报告 督促整改内控缺陷 [7] - 审计部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前提交下年度审计计划 结束后提交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 年度计划需包含重要对外投资 资产买卖 担保 关联交易及信息披露等事项 [7] - 审计工作以业务环节为基础 评价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内控设计的合理性和实施的有效性 [7][9] - 内部审计工作涵盖《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所有业务环节 [10] 审计机构的主要权限 - 审计部权限包括确定审计项目和对象 委派审计人员实施审计 召开或参加与审计有关的会议 [13] - 审计部有权要求被审计对象提供真实完整的计划 预算 决算 财务会计资料 招投标资料 经济合同 统计报表 会议纪要 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及相关电子数据等资料 [11] - 经授权可查阅公司所有文件和记录 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文件和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4] - 可根据工作需要约见审计对象或相关人员谈话 开展调查询问 取得证明材料 [14] - 对重大紧急事项可采取封存账簿 资产等临时措施或申请保全措施 [11] - 有权制止被审计单位特定行为 提出纠正处理意见及改进建议 并报告审计委员会和内控管理委员会 [11] 内部审计的工作程序 - 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需具备充分性 相关性和可靠性 并清晰完整记录在工作底稿中 [13] - 审计人员需按规定编制与复核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完成后及时分类整理并归档 [13] - 审计部建立工作底稿保密制度 审计工作报告 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5年 [13] - 审计部根据年度计划及内控管理委员会安排 确定审计对象 编制审计项目计划 制定具体审计方案 确定审计负责人和人员名单 下达审计通知书 [15] - 审计通知书需在实施审计前2个工作日送达被审计内部机构 特殊业务可突击送达 [15] - 审计过程中需编写工作底稿 作好审计记录 收集审计证据 [15] - 出具审计报告前需与被审计内部机构负责人交换意见 被审计机构有异议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15] - 被审计机构若对审计报告有异议且无法协调时 审计人员将审计报告与被审计机构意见一并报审计委员会和内控管理委员会协调处理 [15] - 审计结果经征求被审机构意见后 形成正式书面审计报告 提交审计委员会或内控管理委员会批准 下达审计决定 督促执行 [15] - 被审计机构需按审计决定限期整改 落实整改措施 并将落实情况报审计工作组 审计部可组织复查 [15] - 被审机构或个人对审计决定和结论有异议 可在10天内申请复审 复审期间原结论和决定照常执行 [15] 信息披露 - 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部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 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控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5] - 自我评价报告需包括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 评价工作总体情况 上年度缺陷和异常事项改进情况 本年度缺陷整改措施 评价依据范围程序方法 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 [15] - 董事会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保荐人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15] - 公司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15] - 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或指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董事会需做出专项说明 包括所涉及事项基本情况 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 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意见及依据材料 消除事项及影响的具体措施 [15]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 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5] 监督管理和违规处理 - 对执行本制度成绩显著的内部机构和个人 审计部可向审计委员会和内控管理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 [18] - 对违反本制度的被审内部机构和个人 内控管理委员会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经济处罚或提交有关内部机构处理 包括拒绝提供资料 阻挠审计 弄虚作假 拒不执行审计决定 打击报复审计人员等行为 [18] - 审计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包括利用职权谋私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玩忽职守造成损失 泄露商业机密等行为 [18] 附则 - 本制度与国家审计法规不符时以国家法规为准 由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董事会负责修订 [18]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18]
永辉超市: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