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提高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上限 延长贷款最长期限
中国证券报·2025-08-20 21:20

政策修订核心内容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旨在优化并购贷款服务 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新质生产力发展[1] - 修订重点包括拓宽并购贷款适用范围 设置差异化展业资质要求 优化贷款条件 强调偿债能力评估[2] - 办法共三十三条 是对《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全面修订 以适应新形势下并购市场发展需求[1][2] 适用范围调整 - 在控制型并购交易基础上 允许并购贷款支持满足一定条件的参股型并购交易[2] - 对开展控制型和参股型并购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设置差异化的资产规模要求 要求监管评级良好 主要审慎监管指标达标[2] 贷款条件优化 - 提高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上限 控制型并购贷款比例不得高于70% 参股型并购贷款比例不得高于60%[2] - 延长贷款最长期限 控制型并购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十年 参股型并购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七年[3] - 确保并购资金中含有合理比例权益性资金 控制型交易权益性资金比例不得低于30% 参股型交易不得低于40%[2] 风险管理要求 - 银行需重点评估并购方偿债能力 同时关注并购后企业发展前景 协同效应和经营效益[2] - 要求商业银行综合考虑并购交易和并购贷款风险 审慎确定贷款比例 防范高杠杆并购融资风险[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