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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凯易佰: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股份回购方案 -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通过董事会决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为18元/股实施期限为12个月 [1] - 因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自2025年7月16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8元/股调整为1795元/股 [2] - 截至2025年8月18日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8月18日 [2][3] 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 累计回购股份827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最高成交价1239元/股最低成交价1081元/股 [3] - 已使用资金总额947017万元其中使用自有资金497124万元使用股票回购专项贷款449893万元 [3] -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月披露回购进展并在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每增加1%时及时披露 [2][3] 回购期间股本变动 - 回购期间公司办理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手续共计802424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4月30日上市流通 [6] - 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总股本由404845869股变更为404361469股 [6] - 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 [5]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交易行为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之配偶罗春女士于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6月10日期间增持公司股票与披露的增持计划一致 [4] - 董事刘露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累计减持8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与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5] -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5] 回购合规性及后续安排 - 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交所相关规定 [7] - 已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且不得质押和出借 [7] - 回购股份将依法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