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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8月18日在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12号新东方大厦A座18楼大会议室召开 [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由公司董事长王正甲主持 [2] - 全体6名在任董事和5名在任监事均出席会议 董事会秘书何欣及多位高管列席 [3] 议案审议结果 -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 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5][6]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获得通过 [5] - 关于废止《公司治理纲要》的议案获得通过 [6] -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6] 董事会决议事项 - 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 应出席董事7人 实际出席7人 [8] - 选举董事长王正甲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任期至十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7票同意 [9] - 选举肖作平、王义中、贲圣林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其中肖作平为召集人 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表决结果7票同意 [10] 法律合规情况 - 股东大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谢婷婷律师、边和雨律师见证 确认会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6] - 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决议合法有效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