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股东权益并促进高质量发展,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上交所相关规则等法律法规[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互动交流、信息披露等活动增进投资者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企业价值的系统性工作[1] - 制度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及所有控股子公司[1]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工作需遵循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尤其要为中小投资者参与创造便利条件[2] - 强调规范运作与责任担当,要求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2] - 董事及高管需支持投资者关系工作,相关人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沟通能力[2][8]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总负责人,证券事务部为归口管理部门[5][6] - 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管需积极参与投资者说明会等管理活动[7] - 主要职责包括向投资者传达公司战略、财务信息及重大事项[9] 投资者关系管理形式 - 沟通渠道包括官网、上证e互动平台、电话会议及现场调研等多元化方式[11] - 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处理重大舆情或危机事件[12] - 需建立投资者关系档案并保存至少3年,包含活动记录、录音等资料[16] 投资者说明会规范 - 在发生重大事件或股价异常波动时需及时召开说明会[22] - 说明会需采取网络直播等便利参与方式,且原则上安排在非交易时段[23] - 出席人员必须包括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秘书[24] 调研活动管理 - 接受调研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禁止利用调研进行内幕交易[26][27] - 外部调研需签署承诺书,内容涵盖禁止打探未公开信息及禁止不当使用数据等条款[29] - 需形成书面调研记录并由参与人员签字确认,必要时全程录音录像[30] 上证e互动平台使用规范 - 需指派专人及时回复投资者咨询,发布信息需谨慎客观且不替代正式披露[33][34] - 涉及未披露事项时需引导投资者关注公告,不得泄露重大信息[35] - 禁止利用平台炒作市场热点概念或不当影响股价[35] 责任追究机制 - 违规导致信息泄露或股价异动将追究行政及法律责任,构成犯罪则移送司法机关[36] - 监管部门的处分不影响公司内部处罚[37]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8][39] - 制度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39]
国睿科技: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