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睿科技: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与预算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总则 - 公司制定战略投资与预算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提升ESG绩效和重大投资决策科学性,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1] - 战略投资与预算委员会为董事会下属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公司为其提供工作条件并由证券事务部负责日常联络[1] 人员和组成 - 委员会由3名及以上董事组成,设主任委员(董事长担任)和副主任委员各一名,任期与董事一致[5][6] - 委员失去董事职务时自动丧失资格,董事会需补足成员[7] 职责权限 - 委员会核心职责涵盖战略规划指导、ESG报告审议、重大投融资方案研究及年度预算审议[8] - 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10] 议事规则 - 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需提前三日准备材料[11][12][4] - 决议需过半数委员通过,委员可委托他人投票(每名委员仅接受一次委托),独立董事需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3][14]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决议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参会人员需保密[16][17][18] - 存在利害关系的委员需回避,若影响审议则直接提交董事会[19] 信息披露与附则 - 公司需依法披露委员会相关信息[20]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生效,原规则废止,未尽事宜按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21][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