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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睿科技: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公司治理结构 -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1] - 公司为委员会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给予配合,保障委员会履职 [1] - 证券事务部负责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会议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1] 人员组成 -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由3名或以上成员组成,由董事会在董事会成员中任命 [1] - 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过半数,成员原则上须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 [1] -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另设副主任委员一名协助工作 [2] 职责权限 - 委员会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3] - 委员会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 [3] - 委员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 议事规则 - 委员会召开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 [5]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5] - 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可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 [6] 会议管理 - 人力资源部负责提名及考核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提名人员初选、信息搜集、薪酬测算等 [4][5] - 委员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字,会议资料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6] - 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泄露相关信息 [6] 信息披露与附则 -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披露与委员会相关的应披露信息 [6] - 本议事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规则同时废止 [7] -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7]